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拟对学校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 为了满足学校办公和教学需要,保证办公用品的正常供应,拟对学校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1.2 招标范围: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1.3采购周期:两年。
二、报名资格
2.1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授权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市场经营主体;
(2) 具有日常办公用品生产或销售的资格;
2.2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和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期间。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各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需求方保留核查的权力。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7月3日至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财务科(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7段志翔路3号)持下列证件报名。
(1)投标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要求盖公章和签字)及被授权人或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
4.3 招标文件收取100元工本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上午9:30,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财务科(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7段志翔路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需求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需经密封。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30。
6.2开标地点: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会议室(图书馆4楼小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元,以现金方式交纳。评标结束宣布开标结果后,没中标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投标人,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于签定采购合同后退还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7.2缴款时间:截止2018年7月11日上午9:30。
八、本招标项目在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网站和四川招投标网同步公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7段志翔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028-87702027,谢老师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