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31日,由四川省民政厅救助处主办的“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培训班”在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举办。省厅救助处何晓明处长、民干校濮青副校长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全省特困人员救助工作顺利开展而举办的,培训内容丰富,包括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解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消防安全知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设施基本信息系统运用等相关内容。采取面对面互动交流的方式,深入剖析了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救助工作的科(股)长以及部分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培训,经过2天的培训,参训人员明确了工作思路,为下一步各市(州)制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细则打好了基础,培训取得的预期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