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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获得批准

 

根据《民政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2〕6号)有关要求,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于2012年8月16日组织联合工作组赴我省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鉴定站的验收工作。
在省民政厅人事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领导的陪同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我校承建的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026站进行了实地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对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资质要求,人员配置和资质要求,通用器材、设备、物品,专用器材、设备、物品,鉴定场地等按基本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考察考评员、站长(鉴定站)等对鉴定工作业务的了解掌握程度。学校张涛校长从职业技能鉴定026站自身建设基本情况、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我校申请孤残儿童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准备工作和优势等几方面,向工作组进行了详尽汇报。

经过检查验收,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上报审核、批准,授予我校承建的职业技能鉴定026站获得我省孤残儿童职业技能鉴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