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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文件

 
办厅【201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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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2年度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2012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孤儿享受到职业技术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或经县、区民政局同意分散供养的孤儿,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各地民政局要对孤儿考生的身份认定和入学资格严格把关。考生要填写好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新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各福利院和民政局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三、报名时间
4月30日前,各市(州)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孤儿考生名单填入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新生报名表(附件1),连同(附件2)以及有关证明材料邮寄学校学生处。学校将根据上报情况分配招生计划。
四、面试和录取
5月中旬,学校将组织老师对申报入学的考生进行面试和考核。考生要带身份证、户口、初中毕业证、孤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面试和考核合格的学生,由学校到各市(州)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待遇
新生入学后,实行半年试读期。试读期内,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或身体不适应在校学习的新生,酌情退回原籍。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生活费、学习费;发放校服、春秋装、夏装、运动服,春秋衫,防寒服,运动鞋等物品;每人每月发放零用钱150元,每年报销往返路费2次;
2在校期间,学习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可以享受学校奖学金;
3、毕业时由省教育厅发给四川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4、毕业后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5、成绩优异,并经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可就读大学
六、招收专业和名额
酒店服务与管理
民政服务与管理(康复护理方向)
民政服务与管理(婚庆礼仪方向)
各专业拟招生50名。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沙路42号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陈老师 廖老师 龚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8—87647580            
    箱:zxzyjsxx@163.com
 
附件:1、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新生报名表
     2、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2012年新生资格审查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