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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
                                   2016年5月11日
 
 
 
 
四川省民政厅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学得更多更深一些,要求更严更高一些,示范带动和推进厅直属机关学习教育工作。结合厅党组《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民政党〔2016〕  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与党员一起研究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一)参加所在支部专题学习讨论。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坚持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专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
    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承办单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
 
    (二)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对照党员标准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虚心接受所在党支部和党员的评议、监督。
    时间安排:12月底前。
    承办单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
    二、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
    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党组中心组分3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每个专题时间2天。
    专题一: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
    1.学习内容及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等。重点看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做到爱党、信党、护党、跟党走;能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政治定力、担当精神、工作方法、敬业精神、清正廉洁上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2.会议时间:2016年6月中下旬。
    3.会议议程:
    主持人:黄明全同志;参加人员:厅领导同志。
    (1)集中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等。
    (2)集中学习近年来全国和四川涌现出的优秀党员事迹。
    (3)罗平恩、陈伟、王小平同志重点发言,其他同志讨论发言;黄明全同志作总结发言。
    4.承办处室:机关党办、办公室、人事处。
    专题二:坚持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
    1.学习内容及要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重点看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自觉服务人民群众;能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自觉适应新常态、落实新理念、实施新战略、推动新发展;能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立足分管工作和本职岗位尽职尽责、拼搏进取,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
    2.会议时间:2016年9月上中旬。
    3.会议议程:
    主持人:黄明全同志;参加人员:厅领导同志。
    (1)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
    (2)集中学习省委“治蜀兴川”干部培训教材等。
    (3)刘家鹏、廖永康、王奇同志重点发言,其他同志讨论发言;黄明全同志作总结发言。
    4.承办处室:机关党办、办公室。
    专题三: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
    1.学习内容及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看能否严格遵守党章,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自觉维护和巩固良好政治生态;能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2.会议时间:2016年11月中下旬。
    3.会议议程:
    主持人:黄明全同志;参加人员:厅领导同志。
    (1)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2)通报全国和四川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3)孙文、郭军祥、叶路同志重点发言,其他同志讨论发言;黄明全同志作总结发言。
    4.承办处室:机关党办、办公室、驻厅监察室。
    三、带头多种形式讲党课
    党课内容:围绕“两学一做”主题,结合专题学习讨论,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重点讲清楚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意义,讲清楚对党绝对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讲清楚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讲清楚怎样做合格党员、争当优秀党员。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讲党课成为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拧紧“总开关”的过程。
    时间安排: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七一”前,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根据工作实际到党建工作联系点党支部或精准脱贫、“双联”工作联系点党支部讲1次党课。
    承办单位:机关党办、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
    四、带头开好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
    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思想、增进团结、鼓舞干劲的目的。
    (一)作好会前准备
    1.发出征求意见函,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市(州)民政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离退休同志意见建议。
    2.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听取意见建议。
    3.厅领导班子及成员围绕“两学一做”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厅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厅党组书记审阅同意。厅领导班子也要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4.时间安排:12月上旬。
    承办处室:机关党办、办公室、人事处。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1.会议主要内容:围绕“两学一做”主题,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方案。
    2.会议参加人员:厅领导同志;邀请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同志出席。
    3.会议时间:12月下旬召开,会期1天。
    4.会议议程:(1)厅党组书记代表厅领导班子做对照检查;(2)厅党组成员分别发言,每人发言时间20至30分钟;(3)省纪委机关和省委组织部同志讲话;(4)厅党组书记讲话。
    承办处室:机关党办、办公室、人事处、驻厅监察室。
    (三)上报专题报告
    1.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按程序报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2.时间安排:2017年1月上旬。
    承办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办。
    五、带头做到知行合一推动工作
    (一)带头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征求意见和对照检查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厅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深化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时间安排:2017年1月
    承办单位:根据整改事项按职责分工由有关处室负责,机关党办汇总。
    (二)带头抓好分管处室(联系单位)学习教育工作。厅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加强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具体指导,示范带动全厅学习教育工作。
    承办单位:机关党办、相关处(室)、单位。
    (三)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开展学习教育。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下到基层、下到支部,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承办单位:机关党办、相关处(室)、单位。
    (四)带头抓好工作落实。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相结合,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相结合,与持续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相结合,与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相结合,做到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承办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办、相关处(室)、单位。